为使2014年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按照省教育厅的资格认定工作要求,延边州教育局决定组织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4年11月22日 8:00,个人的具体测试分组请自行查询本通知附件。
二、地点
延边大学师范分院教学楼(师范学校,延吉市参花街环卫处北侧,火车站乘6路车)。
三、测试内容
第一组:文科(语文、思想政治、地理、历史)
按规定课题试讲,时间为10分钟,准备教案1式4份,测试时将教案交评审组。
第二组:理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
按规定课题准备试讲,时间为10分钟,准备教案1式4份,测试时交评审组。
第三组:外语(英语、韩国语、俄语)
按规定课题准备试讲,时间为10分钟,准备教案1式4份,测试时交评审组。
第四组:音乐美术
按规定课题准备试讲,时间为10分钟,准备教案1式4份,测试时交评审组。
第五组:体育和其他学科
按规定课题准备试讲,时间为10分钟,准备教案1式4份,测试时交评审组。
除试讲内容外,所有学科还有现场答辩,涉及当节教学内容及相关教育教学知识,时间为5分钟。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语文、思想政治、数学、化学、生物、英语、美术、音乐、体育学科教师资格的人员全部都按上述规定的测试内容进行测试。除此之外,其他学科在自己所教的教材中任选一课时进行测试。请认真查看本通知附件各学科测试人员一览表。
2.请参加测试人员遵守时间,测试顺序严格按照考号顺序进行,不按时测试者一律以缺考论处,在本次测试中一律不给补考机会。
3.测试不需要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评审组将在测试中核对本人的照片,一经发现替考,三年内不得申请教师资格。
4.测试试讲不需要准备电脑课件。
联系电话:0433-2919190
延边州教育局
201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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