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北京市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依据北京市教委规定,2012年区县受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仍实行网上报名。顺义教委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11月5日至11月10日为网上报名时间,11月15日至11月17日为现场确认时间。为做好顺义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师范与非师范的界定
㈠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指师范院校按师范生录取并按师范生毕业的人员,师范院校的师范教育类毕业证书应有教育二字,且在现场确认时应出示全部成绩单,以判定是否有必修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法及教育实习成绩。
㈡非师范院校有的音乐教育、舞蹈教育等专业,属于师资培养方向,但不是师范专业,应按非师范掌握。
㈢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均需要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市教委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人本、专科没有师范类,都要参加能力测试。
㈣外地原是师范院校后并入综合大学的,须有学校学生处或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部门签字并盖章出具该生是否是师范专业毕业生的证明。
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问题
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
从2011年起,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的人员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市教委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
1.考试每年组织一次,时间为每年3月初。
2.实行统一考试后,原相关免试的规定不再执行。
3.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⑴申请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到北京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中心(德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北京教育学院)报名。联系电话:82089117、82089123网址: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网(http://www.bjtcc.org.cn/)
⑵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到北京市幼教师资培训中心(海淀区增光路48号原北京幼儿师范学校院内)报名。联系电话:68429750
㈡大专及以上学历考取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不能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要取得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的合格证书方可申请认定。
㈢师范类学前专业(幼儿)所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不能和中小学通用。
㈣师范类初等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只能直接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㈤外省市认定机构考取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不能参加北京市认定。
三、能力测试问题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必须参加能力测试,关于能力测试指定教材、测试时间、地点等问题,现场确认时发放相关通知。现场测试请携带本人身份证。
四、体检问题
使用专用体检表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区、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有效期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