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厅工作部署,
2010年春季聊城市教师资格的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在聊城市范围内符合教师资格证申报条件的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填写有关申请教师资格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一、网报范围 
  1、非师范类申请人员(包括2006至2010年之间取得两科合格证能力测评未通过人员); 
  2、往届师范类申请人员; 
  以上非师范类申请人员必须通过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评、体检、普通话水平、思想品德鉴定等合格;往届师范类申请人员申请本专业、本层次教师资格只要求体检、普通话水平、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其他情况按非师范类对待。
  二、受理权限 
  本次试点工作,我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受理权限分别为:
  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受理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受理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同时,对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认定工作进行监督。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试点工作方案(4月15日—5月31日) 
  市教育局制定统一计划,对本次试点工作进行统一安排。明确各类申请的网上申报时间、现场确认时间、地点,以及各级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的工作人员。
  (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现场报名时间及测评时间
  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报名时间为5月29日—30日,届时请往届师范类未参加教育实习的申请人员及非师范类申请人员(包括2006至2010年之间取得两科合格证能力测评未通过人员,需带两课合格证)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相应认定机构报名。 
  教育教学能力测评费每人180元(鲁价费发[2009]28号)。 
  6月19日—20日组织测评,并在聊城教育信息网上公布测评成绩。 
  测评地点:请咨询各认定机构。
  (三)体检(6月23日) 
  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合格人员及往届师范类申请认定人员参加体检,并通知合格人员做好申请人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信息填报工作。
  体检地点:请咨询各认定机构。 
  (四)网上申报信息(6月1日至6月18日) 
  1、考生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注意不要错选认定机构),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同时上传申请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电子照片须是与现场提交材料时表中所贴、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版); 
  2、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3、报名信息一次性填完,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不能再更改; 
  4.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申请人请牢记设定的登录密码,忘记登录密码不能登录的责任自负。 
  6、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五)网上申报信息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 6月26日—28日 
  按照属地原则设定现场确认点。现场确认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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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聊城市教师资格认定受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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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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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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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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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聊城市教育局 
             | 
            
             聊城市行政服务大厅二楼教育局窗口 
             | 
            
             聊城市昌润路153号 
             | 
            
             0635-8902316 0635-8245126 
             | 
        
        
            | 
             东昌府区教育局 
             | 
            
             东昌府区政务大厅教育局窗口 
             | 
            
             东昌府区柳园南路142号 
             | 
            
             0635-8241253 0635-8241254 
             | 
        
        
            | 
             临清市教育局 
             | 
            
             临清市教育局人事科  
             | 
            
             临清市育新街305号 
             | 
            
             0635-2323071 
             | 
        
        
            | 
             冠县教育局 
             | 
            
             冠县教育局档案室 
             | 
            
             冠县育才路北首 
             | 
            
             06355286098 
             | 
        
        
            | 
             莘县教育局 
             | 
            
             莘县教育局人事科 
             | 
            
             振兴街103号 
             | 
            
             0635-7312949 
             | 
        
        
            | 
             阳谷县教育局 
             | 
            
             阳谷县教育局人事科 
             | 
            
             阳谷县谷山路119号 
             | 
            
             0635-6217239 0635-6217238 
             | 
        
        
            | 
             东阿县教育局 
             | 
            
             东阿县教育局人事科 
             | 
            
             东阿县曙光街西首 
             | 
            
             0635-3290831 0635-3290218 
             | 
        
        
            | 
             茌平县教育局 
             | 
            
             茌平县教育局人事科 
             | 
            
             茌平县新政路51号 
             | 
            
             0635-4260606 
             | 
        
        
            | 
             高唐县教育局 
             | 
            
             高唐县教育局人事科 
             | 
            
             高唐县金城西路64号 
             | 
            
             0635-2136023 
             | 
        
    
 
  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4)思想品德鉴定材料1份; 
  (5)提交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一张; 
  (6)除提供以上证件外,往届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及其复印件,本科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非师范专业学历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合格证原件。无法以学历证书确认师范类身份者需提供学历证书颁发学校该专业的招生考试说明和教育实习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单位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注:符合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认定特许条件的往届师范类毕业生仅需参加体检、网上申报及网上申报信息现场确认。 
  (六)受理审核(6月29日至7月1日) 
  审核材料,做出认定结论,并予以公布。
  (七)数据编号(6月28日) 
  整理数据,并将通过人员进行教师资格证编号,并及时下载已编号数据以备打印。
  (八)证书打印发放(7月下旬) 
  打印、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四、其他说明及要求 
  本次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时间,认真组织实施。要规范教师资格认定行为,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工作纪律,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相关工作人员要明确责任,分工负责,严禁用户密码外泄;确保如期高质量地完成本次网上申报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