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2022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 2022 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123 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 2022 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组考防疫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信息填报:8 月 26 日 10:00 至 9 月 5 日 15:30
(二)报名资格审核:9 月 2 日 10:00 至 9 月 5 日 17:00
(三)网上自主缴费:9 月 2 日 10:00 至 9 月 8 日 24:00
二、报考对象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西藏户籍或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大三或大四(含专升本)学生、在读硕(博)研究生;户籍在藏或持有我区有效期居住证的人员;驻藏现役军人(武警);持有港澳台居
民居住证(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西藏港澳台居民。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即: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 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被剥夺政治权利、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含)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四、报考程序
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报名。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信息填报、报名资格审核、网上自主缴费三个步骤,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流程为:①考生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提交审核→②网上审核→审核通过→③自助缴费→缴费成功→报名成功。
(一)网上信息填报
填报时间:8 月 26 日 10:00 至 9 月 5 日 15:30
1.登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注册个人信息,(老生重新注册不影响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考生须于 9 月 2 日 15:30 至 9 月 5 日 15:30 选择报考考区、类别和科目。
*考生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负责。如填报信息不真实或者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报名时只能用一个手机号码注册并保持畅通,如收不到短信验证码,可拨打服务热线(400-7797-255)求助。
3.上传的照片必须是考生 3 个月内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格式 JPG/JPEG,大小 200K 以内,照片须完整显示头部和双肩;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的打印。
(二)报名资格审核
审核时间:9 月 2 日 10:00 至 9 月 5 日 17:00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考生的学历、户籍(学籍)审核工作不在线下进行,考生须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承担相应后果,各地(市)招生办仅对照片规范程度进行审核,考生审核时段内须及时关注审核状态。
(三)网上自主缴费
缴费时间:9 月 2 日 10:00 至 9 月 8 日 24:00
通过审核的考生须及时完成网上缴费,按照《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全区教育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藏发改价格〔2021〕380 号)文件,每生收取报名费 40 元/人、考试费 100 元/科/人。
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视为放弃报名。
四、考试时间和科目
(一)考试时间:2022 年 10 月 29 日
(二)考试科目
(三)自 2022 年下半年起,新增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的“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学科,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进行笔试,将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音乐、体育、美术学科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生用 201A、202A、301A、302A 科目的合格成绩报考面试,则只能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科。考生依据 201、202、301、302 科目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 201A、202A、301A、302A 科目的合格成绩。考生 201A、202A、301A、302A 科目的合格成绩,不能替代 201、202、301、302 科目的合格成绩。
(四)申报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须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各科笔试。
(五)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 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已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以上三个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请有意报考上述学科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 301、302)报考。
(六)申报中职专业课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须参加高级中学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笔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纳入面试环节考查。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五、考试要求
考生须 10 月 25-29 日,登录网站 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普通 A4 纸)。
考生须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限内报名时所用证件)和准考证,“藏易通”和“行程卡”(考前 24 小时内)绿码彩打件各 1 份、《西藏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承诺书》纸质签字版进入考点考场,(如行程卡显示 14 天内有区外活动轨迹的,须提供考前 48 小时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六、疫情防控
(一)所有考生须知悉、配合、遵守报考考区属地疫情防控措施和管控要求。考前 14 天起非必要不离开所在考区,具体考试防疫要求务必每天及时关注考区属地疫情防控政策、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西藏微青年”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并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以免受疫情影响不能参加考试,请考生提前规划行程,不能如期到达考区的,建议在当地报考。
(二)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密接者、治愈未超过 14 天者或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三)考生进入考点必须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在考点内随意走动,自觉保持 1 米间距。
(四)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
(五)提前规划考试行程、合理安排出行时间,自备考试物品。区外进藏赴考考生须留足隔离观测时间,并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核酸检测。
(六)我区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 号),如因我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导致不能正常开考,我们会及时发布延期或取消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网和“西藏微青年”微信公众号及考区属地发布的疫情防控相关信息。
七、违规处理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进行认定和处理。
八、成绩发布
成绩将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如对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发布后 7 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复核,复核结果由考区通知考生。
九、其他事项
(一)面试工作将于 2023 年 1 月 7 日-8 日进行。
(二)报考过程中,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后获取新密码,新密码通过短信形式发送至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中。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笔试考试期间,请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三)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没有指定教材,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阅、下载《考试标准》《考试大纲》等资料。
(四)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 2 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 3 年。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上的“证书查询”链接入口,下载、打印 PDF 版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五)及时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
中西藏认定教师资格公告(具体认定条件以当次认定通知为准),并仔细阅读公告中的各项内容和规定,避免出现因盲目报考导致考试合格后无法认定教师资格的情况。
(六)中小学教师资格报考条件和认定政策解释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负责(0891-6599504)。
十、教育考试招生部门地址及联系电话
附件:西藏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承诺书
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2 年 8 月 23 日
附件
西藏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承诺书
姓 名: 证 件 号: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我已经认真阅读《西藏 2022 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知晓报考条件和相关考试要求,明确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的体检和政审标准,诚信考试。
本人郑重承诺
(一)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除严格遵守考区(考试地)属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外还须做到:
1.考前 14 天内未有被诊断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疑似病例;
2.考前 14 天内未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3.考前 14 天未与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
4.考前 14 天无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
5.严格遵守考点防疫工作要求,在考试过程中如果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自愿接受防疫处置和核酸检测;
6.考前 14 天内区外旅居情况: 是□ / 否□
(考前 14 天有区外旅居史的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提交考前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
7.了解考前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发布(含短信推送)的相关考试要求。
本承诺书作为考试当日入场凭证,每科考试入场时均须上交。
承诺人:
日 期:
来源:http://zsks.edu.xizang.gov.cn/fs/2/document/20220826/16614795520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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