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通过“网报系统”生成并打印的《面试报名表》一式两份(A4纸张下载打印);
3.相应层次的《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单(或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通过国家自学考试已修学师范教育类专业相应学历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人员,前往现场确认时需携带自考毕业证及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现场确认时,由工作人员核验有关材料后,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面试申请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不退还考务费(若未参加当期面试,也不退还考务费)。只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和指定的地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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