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实施办法》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申请认定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过渡人员教育理论考试工作的通知》(晋教师〔2015〕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5年教师资格过渡人员教育理论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阳泉市,已取得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组织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单科(教育学或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二、考试报名
1.时间:2015年2月2日至2月6日
2.报名形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阳泉市教育局(市政府514)、各县区教育局
4.报名携带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普通话证原件;
(3)符合教师资格申请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
(4)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单科(教育学或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2张。
5.报名审核合格人员缴纳教育理论考试费,每人每科30元。
三、考试科目及参考用书
教育理论考试科目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过渡人员教育理论考试的参考用书为教育部规划教材《幼儿教育学基础》、《幼儿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过渡人员教育理论考试的参考用书为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教育学考试大纲》(适用于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者,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适用于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者,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过渡人员教育理论考试的参考用书为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教育学考试大纲》(适用于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适用于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以上各类参考用书,不组织统一征订。
四、考试具体事宜
1.申请认定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过渡人员教育理论考试,定于2015年3月22日上午举行。
2015年3月16日至3月20日,报名审核合格且已缴费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及缴费收据到阳泉市教育局(市政府514)领取考试准考证。
2.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申请认定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过渡人员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由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核发《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理论考试单科合格证》(以下简称《单科合格证》)。《单科合格证》在2015年内申请教师资格时有效, 2015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3.教师资格过渡人员教育理论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13〕308号)规定执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费每人每科30元。
4.咨询电话:0353——2293416
阳泉市教育局
2015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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