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4〕11号)要求,为认真做好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考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5年3月14日上午。
教育学:9:00—11:00;教育心理学:9:00—11:00。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1.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6-7日。
2. 报名对象:
根据苏教办人〔2014〕11号文件要求,本次考试参加对象仅限持有我省2013年或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单科合格证的人员,其他人员不得报名参加。
3. 报名要求:
(1)考生报名时交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1张。
(2)考生仅限补报一门课程,不得同时报考两门。
4、报名地点
崇川区自考办(南通市段家坝路91号)
三、其他事项
1. 2015年4月5日前省考试院以168声讯电话(16883855)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考试成绩,此次补考成绩有效期至2016年12月。合格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2.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市级考试机构申请核查考试分数。
3.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10号、苏财综〔2007〕41号)文件精神,我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考每人每科收费32元。
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指导用书目录
1.《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适用于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者)
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3月第一版
2.《教育学考试大纲》(适用于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者)
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3月第一版
3.《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适用于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
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2月第1版
4.《教育学考试大纲》(适用于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
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2月第1版
崇川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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