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朝人社调发[2011]5号)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实施细则>(试行)等配套政策的通知》(朝人社调发[2012]1号)的相关要求,2014年下半年朝阳区教育系统在职人员公开招聘岗位656个,招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
1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
2在职的教育教学管理人事财会医务等教辅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北京市常驻户口;
2具有聘用岗位所需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具有聘用岗位所规定的相应合格学历:中小学教师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他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统招统分全日制院校教育经历,并参加毕业派遣;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中学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教师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教师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应聘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具有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即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4年12月31日
5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工作要求;
6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按招聘单位制定的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11月19日)
在朝阳区教委网站(http://www.bjchyedu.cn)朝阳教育人才分中心网站(http://rc.bjchyedu.cn)北京教育人才网(http://www.jyrc.com.cn)等发布朝阳区教育系统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公告
2网上报名(11月20日至27日)
应聘人员登录(http://rc.bjchyedu.cn)进行网上报名(2014年11月20日上午9:00开启网上报名系统,27日下午16:00关闭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真实有效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在报名表右上角指定位置处粘贴照片
3资格初审(11月21日22日24日至27日)
网上报名后,按以下要求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
①时间地点:2014年11月21日22日24日至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朝阳区教育人才分中心(西坝河中里11号)
乘车路线: 302731静安庄站下车
②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材料应与报名表填写一致,A4纸)报名表(两份)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聘用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应聘人员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本次公招全过程,如出现材料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4入围能力测试(11月21日22日24日至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进行素质能力测试
测试方法:机测(随到随考),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分,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能力测试成绩按工作人员通知时间查阅
测试内容:进入教育系统具备的公共知识和职业能力
5入围人员应聘
经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参加能力测试成绩合格的入围人员,通过公告公布的招聘单位的联系方式和参加双选会等方式,与岗位要求符合的招聘单位沟通面谈,并达成考核面试意向
双选会具体安排:
入围人员持报名表及个人简历获奖证书等参加双选会,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与用人单位达成考核面试意向
①时间:2014年11月29日(周六)上午9:00—11:30
②地点:朝阳区将台路5号院15号楼D座1层(普天实业创新园内)
乘车路线:
•445516571659将台路东站下车,向东步行约200米路北
•516酒仙桥东路南口下车,向南步行约200米路西
•847电子城广场983小陈各庄下车,向东步行约200米路北
•401402991955909988418946688621976将台路口北下车,向南步行至红绿灯后,沿将台路向东步行约1公里路北
6考核面试(12月1日至10日)
招聘单位通知达成面试意向的入围人员参加考核面试,对入围人员在职业道德专业知识授课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依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参加考核面试人员考核成绩未达到合格者不予聘用
7组织体检(12月2日至15日)
招聘单位通知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经复查体检仍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8考察阶段(12月15日至3月)
招聘单位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报教委(人事科)审核备案,教委(人事科)对拟聘用人员政治情况社会保险及档案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核;
9公示阶段(2015年3月)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朝阳区教育委员会网站公示7天
10办理入职手续(2015年3月)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须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退回原单位,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此次报名不收取费用
3报名咨询电话:6461836913120448037
朝阳区教育委员会
201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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