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地点:华安县旧宾馆五楼(美又鑫对面)。
测试要求
(一)参加测试对象凭身份证进入考点指定的候考室报到、抽签。报到时间:11月21日上午7:50前。迟到超过15分钟(含15分钟)以上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报到后,按学科(考场)抽签决定测试顺序。
(三)测试对象须带齐3个课题的教案(不能携带任何本学科资料)进入指定的考场。未提交或没按文件要求提交3个课题的教案的测试对象,当场取消测试资格。
(四)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如一经发现,当场取消测试资格。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依法丧失和被撤销教师资格人员备案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2〕25号):“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作弊的人员,自违纪处分决定之日起3年内不得认定教师资格。”请申请人务必遵守考场纪律。
(五)测试对象进入考场后,按专家组的要求,由本人随机抽取其中1个课题。
(六)试讲(片断教学):专家测试组从抽取的课题中,指定某一部分内容作为试讲内容,时间10分钟,试讲要求脱稿。
(七)面试(回答专家提问):学科专家测试组根据测试对象试讲情况和测试项目内容,提出面试题目问题,请申请人答辩。面试题目2个,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八)英语科教师必须用英语拟写教案、试讲和回答问题。
(九)教案按10%计入测试总分。
注意事项:测试成绩:总分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将在华安教育局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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