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就2014年秋季我县初级中学(含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4年11月22日(星期六)上午8:00
二、地点:寿宁县鳌阳中学
三、测试的基本要求:
具备承担申请相应教师资格的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懂得教育教学的规律和青少年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水平,以及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具备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以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具有熟练使用普通话提问、讲解的课堂教学技巧。
四、说课课题使用教材(见附件1)
五、具体要求
1.教材由测试组提供,本人不用携带。
2.拟写说课稿:参加测试人员根据学科测试课题内容的要求,编写一课时的说课稿(限时40分钟),于测试结束后交评委,学科评委汇总再统一交专家组;
3.说课:备课时间结束后进入说课室进行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六、注意事项
1.参加测试人员(见附件2)应带本人身份证于2014年11月22日上午8:00前准时到寿宁县鳌阳中学(考生准备室)报到,按学科(专业)抽签确定测试顺序等事宜,迟到15分钟按自动放弃测试处理。
2.参加测试人员未带身份证按自动放弃测试处理。
3.如有不明情况请咨询。电话:0593-2177465。
寿宁县教育局
201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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