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评地点:宿州九中
专业测评方式:专业测评采取上课(无生)方式进行,主要考察申请人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等。
根据申请科类,对应设置8个专业测评组,每组由3名考官组成。
考生要求
1.考生应与11月16日上午6:40分进入测评点,迟到10分钟以上作自动放弃处理(其中初中语文.初中生物.初中化学.小学美术12:40报到;初中音乐13:20报到;体育13:40报到;初中信息14:40报到)。
2.参加测评时,考生不得向考官提及本人姓名、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有此情况的,取消测评资格。
3.考生在参加专业测评的过程中,不得携带手机、电子词典等电子通讯设备。
4.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测评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对于违纪考生,视情节给予批评直至取消测评资格。
5.专业测评全程实行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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