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确认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教育局窗口。
现场确认个人报送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网报成功后请用A4纸双面打印并贴好照片)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水平)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
国家正式单位职工可由工作单位出具,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出具对本人的思想品德鉴定或者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7.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用于贴证书用)
8.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粘贴照片一张)
9.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应补充以下材料:
(1)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教师在职提高学历的可免交)。
10.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还应提交《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1.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应提交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6.8中所需表册,到四川教育网www.scedu.net教师资格认定栏目的表格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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