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绵阳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的安排,网上申报成功并在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人员,请于10月20日—10月24日(工作时间)携带申报材料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现场确认点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点设在各县市区教体局。网上报名系统中的“现场确认地点”请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体局,市属学校申报人员确认点选择绵阳市教育体育局,若因“现场确认点”选择错误造成无法申请的后果自负。
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请下载成PDF格式用A4纸双面打印,不要使用在线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体检表原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水平);
(6)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公安派出所、人事档案所在的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档案所在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对本人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份;(思想品德鉴定表在www.jszg.edu.cn中有统一格式,必须使用此格式);
(7)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办证书用,照片必须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
(8)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还应带上:
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②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9)非师范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还应带上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10)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11)户籍不在绵阳市行政区域内,但固定工作单位在绵阳市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单(到缴费的社保局打印)、在绵阳进行人事代理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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