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教人[2014]48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郑州市2014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郑州市境内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均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认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各种类型的教师资格与相应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其中,拟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必须是高等院校在职或拟聘专任教学人员(由所在高校统一组织到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报名)。
二、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程序
(一)个人报名阶段
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教育理论考试报名
报名分两个步骤:
第一步:网上报名。报考人员请登录“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http://www.zzteacher.com/jszg/),按照网报要求,自行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
第二步:网上信息提交成功后,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张近期一寸彩色照片,到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地址:北大学城郑州师范学院西校区,英才街与文化北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现场确认、办理报考手续。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
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参加10月中旬的河南省教育理论考试(教育理论考试为“综合试卷”,满分150分,90分合格,考试内容包含相关科目详见附件2)。
2、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持有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及2013年河南省教育理论考试合格人员报名
(1)拟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和持有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及2013年教育理论考试合格人员,不需要网报,要求7月8日、9日两天,到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北大学城郑州师范学院西校区10号楼3112室,开元路与文化北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南)现场报名确认。
(2)拟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持有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2013年河南省教育理论考试合格人员,具体报名时间请咨询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3)。其中,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人员请咨询中原区教体局;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员请咨询管城区教体局;郑州航空港区的人员请咨询新郑市教体局。
(3)申请人在报名时,应全面了解申请教师资格的具体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等信息。
(二)条件准备阶段
1、教育理论考试合格后,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
2、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根据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安排,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三)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1、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河南省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1、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
2、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到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提交材料;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提交材料。
(四)审查材料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必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的人员,并通知其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等。
(五)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通过说课、答辩等方式,考查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审查意见。
(六)认定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七)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个工作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时间安排
(一)教育理论考试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1日--7月20日
现场确认、办理报考手续时间:7月14日--7月25日(双休日除外)
报考地点: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报考要求: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二张近期一寸彩照和40元考试费。(请将每张照片剪好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并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注明“本人申请类别”、“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的郑州市县(市)区”、“联系方式”)。填写样例
初中
惠济区
13888888888
考前辅导:为帮助报考人员参加河南省教育理论考试,应广大考生的要求,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将于7月下旬、8月中旬举办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前辅导班。在考试报名的同时可自愿报名参加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地点详见报名现场)。
(二)教育理论考试时间
定于10月中旬进行(具体日期待河南省教育厅通知)。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公布、查询时间
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公布、查询时间、约在考后十天左右。
(四)体检、受理申请材料、教育教学技能测试时间
体检、受理申请材料、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等后续相关工作,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本地实际进度统筹安排,本年度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应于11月底前完成(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日程安排详见附件4;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日程安排请随时关注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信息网)。
各县(市)、区接到本通知后,要及早着手,科学统筹、系统规划下半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充分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及时发布工作进度信息,主动为广大教师资格申请者提供方便条件。
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是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优化和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大举措。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真正吸引社会各界优秀人才报名申请教师资格;要按照本通知要求,严格程序,依法办事,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办事效率,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有志从事教育事业的人士,积极申请教师资格,为全市教育事业做出应有贡献。
未尽事宜,请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或网上查询(网址:http://www.zzteacher.com/jszg)。
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地址:郑州师范学院西校区10号楼3112室,开元路与文化北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南)。咨询电话:68868033 65502655 监督电话:68985331
附件1: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
(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附件2:各类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内容
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方法导论;
2、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
3、高级中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教学方法导论;
4、小学教师资格: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教学方法导论;
5、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前教育概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方法导论。
【注: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方法导论、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四本教材为2014年新编,由河南大学出版社出版;学前教育概论由河南大学出版社出版;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由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由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