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人员:
根据省教育厅《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和办法(暂行)》(苏教师〔2002〕27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3〕12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2014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2014年4月已被金坛市教育局依法受理其申请材料的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测试时间和地点
全市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为2014年5月10日。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于2014年5月10日上午6:30前带身份证到金坛市华罗庚实验学校考生休息室报到。
2.申请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于2014年5月10日上午7:20前带身份证到金坛市华罗庚实验学校考生休息室报到。
三、测试内容:
1.专业(学科)理论知识和技能
包括专业(学科)理论知识和技能、与本专业(学科)相关联的实践能力、对本专业(学科)课程目标和教材的理解掌握水平。
2.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包括分析教材、确立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选择教学方法、运用教学语言、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等。
3.基本教育素质
包括仪表举止、口语表达、思维能力、心理素质等。
四、测试形式:
采用说课和面试两种方法进行测试,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还需进行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的测试。
1.说课:根据提供的教学内容,独立设计出书面教学方案(备课),并进行说课。备课时间为60分钟,说课时间20分钟左右。
专业评议组成员根据说课的评价标准打分。满分为100分,60分至10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面试:主要采用问答形式,围绕说课、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提问。面试问题2—3题,面试时间10分钟左右。
专业评议组成员根据面试的评价标准打分。满分为100分,60分至10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进行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测试的内容为:
(1)音乐:测试弹唱和舞蹈。弹唱为现场抽签选取儿童歌曲自弹自唱;舞蹈为现场抽签听音乐自编自跳。
(2)美术:测试命题水粉画。
五、注意事项:
1.参加测试人员要带好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测试地点,未带身份证不得参加测试,迟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进入考点必须关闭通讯工具并交工作人员保管,违反者取消测试资格。
2.认定机构提供测试教材、绘画用纸、舞蹈音乐和钢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需自备水粉颜料、画笔、水杯(水筒)等绘画工具。
3.说课、面试成绩中有一项不合格者,即为能力测试不合格,不得认定教师资格。
4.说课要求见附件一。
附件:
一、说课要求.doc
二、2014年金坛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人员名单.doc
二〇一四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