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关于领取201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通知
各位考生:
上海市2013年下半年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已顺利完成,请笔试和面试都合格的考生带好:1、本人身份证原件;2、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全日制高校在校生除外)于2014年2月19--22日(含周六,上午9:00~11:15,下午12:30~15:30)到枣阳路108号普陀区少年城106室领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领取时将拍证书照片,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前来领取)。
咨询电话:62523036
注:如未按上述时间领取,请在3月8--14日到上述地址领取(其他时间不能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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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蓝色表示e书、题库已上线,黑色表示即将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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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统考”地区(考试科目: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各地不同,具体考试科目见所在地报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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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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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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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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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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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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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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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考地区(考试科目: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综合知识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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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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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辅导:HOT
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4年2月18日
来源: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