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上海考区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人〔2012〕23号)的要求,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在上海市教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的考务组织工作。现将笔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4年 3月16日(星期日)。考试方式采用上机考试和纸笔考试,每场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01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程安排表
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科技等13个学科。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必要时进行笔试。
幼儿园和小学教师的考试方式为上机考试,其他类别的考试方式暂为纸笔考试。
二、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阅、下载有关考试大纲和考试标准。
三、考试对象
1.户籍或人事关系在上海市内(具体要求见下文中“现场确认需提交的身份与户籍信息说明”)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
2.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上述教师资格者,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四、报考条件
1.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5.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以及户籍在上海的外地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考生(含三年级),可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6.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
1.2014年上半年笔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信息输入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其中,考生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2014年1月6日(星期一)8:00-- 1月12日(星期日)16:00止,现场确认时间为2014年1月10日(星期五)—1月13日(星期一)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现场确认地点见附件1。
2.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4.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六、报名方式及操作步骤
报名分为考生网上信息输入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信息输入
第一步:登录。
考生在2014年1月6日--1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
第二步:注册。
未注册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进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为佳。(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得进行现场确认。
第三步:
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区(重要提示:凡华东师范大学和上海师范大学在校学生必须选取自己本校为考区,不得选取其他考区进行报名及现场确认事宜,这两个考区不接受社会考生报名及现场确认。)、考试科目,考生进行现场确认的地点并非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只作为现场确认用,具体考试地点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各区县具体报名情况及考点设置情况随机安排,考生参加考试时以下载的准考证上的考场地址为准。
(二)现场确认
已完成网上信息输入的考生在规定时限内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现场确认的地点完成报名信息表上的报名信息确认(含身份与户籍信息、报考科目信息等)、签字提交和缴费等事宜。不得跨区确认,不得代确认,逾期不予受理。未经现场确认或现场确认结束后未按规定提交报名信息表的人员,本次报名无效,所缴费用不予退回。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4年1月10日(星期五)--1月13日(星期一),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现场确认地点见附件1。
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交的身份与户籍信息(以下所有规定材料现场确认时都必须提供,缺一不可)
1.上海市户籍社会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和户口簿主页及有考生信息页的复印件。
2.外省市户籍但人事关系在上海的社会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2013年6月30日前相关机构颁发的本市引进人才居住证(cw9开头)及有效期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或2013年7月1日后相关机构颁发的有效上海市居住证的原件、复印件及上海市用人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含)(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考生四年级)以上考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及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
4.上海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含)(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考生四年级)以上考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和户口簿主页及有考生信息页的复印件。
(3)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及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
七、考试收费
按每人每科目考试费40元,每人每次报名费10元收取。
八、准考证获取与打印
(一)报名结束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各区(县)的考试报名和考点设置情况随机完成考场编排,生成考生准考证。
(二)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打印准考证开放日期:2014年3月10日-16日,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九、其他说明
(一)各区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咨询电话见附件2。
(二)过渡人员请参照上海市教委下发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前参加考试的部分人员过渡办法的公告》进行对照,过渡人员可以选择参加过渡办法,也可以选择参加改革后的考试与认定办法,一经选择参加改革后的考试与认定办法的人员(以报名信息为准),将不再适用过渡办法。
有关过渡人员范围、过渡政策和具体要求,可登录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www.shehr.cn)查询。
(三)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2014年4月14日,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进行笔试成绩查询。
(四)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以邮戳为准)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出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申请,查分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需复核科目、网上查询成绩、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缺一不可,信息不全,将无法查询),快递至上海市钦州南路500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社会考试办公室收(信封上还须标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查分”字样),邮政编码:200235,工作人员收到查分申请后5-8个工作日予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回复查分结果。
(五)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六)有关面试、教师资格认定等事宜请咨询: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话:62523036,网址:www.shehr.cn。
(七)2014年上半年面试报名时间:4月14日--18日,面试日期: 5月17日--18日,面试具体公告信息请于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及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www.shehr.cn)查询。
(八)2014年下半年笔试报名时间为:9月9日-15日;面试报名时间为:12月1-5日。2014年下半年笔试考试时间为: 11月2日;面试考试日期为12月27日-28日。
(九)有关网上报名的技术问题请咨询教育部考试中心,邮箱:ntce@mail.neea.edu.cn。
附件: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2014年1月1日
来源:上海市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