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考试分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小学和幼儿园3个层次。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级中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中学层次考试;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小学层次考试;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幼儿园层次考试。
目前,除湖北、浙江、河北、上海、广西、海南、山东 、安徽 、 山西、贵州10个省市实行统考,考试科目为中学《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小学《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幼儿《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其他地区的考试为自主考试,考试科目主要是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有个别省份还需要考其他科目。详细请见下面表格:
各省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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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 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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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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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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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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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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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 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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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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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 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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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 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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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 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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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 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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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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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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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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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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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 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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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 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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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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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 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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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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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 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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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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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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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信息仅供参考,详细情况以各地报名简章原文为准。如有出入,请大家予以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