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
(现场无学生的试讲)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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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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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 评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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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标准及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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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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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
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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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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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达到或全未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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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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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教学
目的的能力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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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标明确,教学要求具体适度,符合大纲(课程标准)要求和教材及行业实际,符合学生的认知水平;能渗透思想教育,体现素质教育精神。注意职业技职业道德和职业行为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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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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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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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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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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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教材
内容的能力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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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标明确,教学要求具体适度,符合大纲(课程标准)要求和教材及行业实际,符合学生的认知水平;能渗透思想教育,体现素质教育精神。注意职业技职业道德和职业行为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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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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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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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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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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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课堂
教学的能力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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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启发学生思维。善于组织教学,教学秩序良好,教学民主;教学层次分明,实验演示正确,操作规范。实训检查指导,纠偏及时准确,训练科学;注意课堂信息反馈,有应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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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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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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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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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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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基本
素 养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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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语言规范、准确生动,讲解深入浅出、条理清晰,普通话标准流利。板书工整规范,设计合理,演示操作正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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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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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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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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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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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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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辅助教学,示范、指导操作正确;严格执行实验、实习规章制度;安全措施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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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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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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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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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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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效果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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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教学目标,课堂气氛好,听后总体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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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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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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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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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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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德阳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