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市教育局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各级有关文件精神,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
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对象为户籍关系在晋江或在晋江民办学校(人事关系在晋江人事代理机构代理)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申请者需符合学历、普通话、思想素质及能力、身体健康等申报条件。
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在2013年10月17日-10月20日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填报有关资料,并于2013年10月21日到市教育局人事科现场确认。
现场认定时,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复印件;从网上申报系统中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其中承诺书须本人签字);《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第二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证明等,并按有关要求装袋提交。详见要求及说明请参阅晋江教育信息网“公告公示”栏目《晋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
来源:晋江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