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解决一中、灵中、县幼儿园教师缺编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农村中学和幼儿园教师选调。现就选调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选调对象
全县农村中学及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三、选调办法
1、选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2)专业基础理论扎实,综合素质较高,事业心、责任心较强,职业道德良好。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4)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5)报考中学的必须在农村中学任教满三年以上,年龄须 35 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幼儿园的须3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后出生)。
(6)报考中学的,须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的,须幼师及以上学历。
2、选调岗位人数
初中50人。
一中:语文5人、数学5人、英语5人、物理3人、化学3人、生物3人、政治2人、历史2人、地理2人,计选调30人。
灵中:语文4人、数学5人、英语4人、物理3人、政治2人、地理2人,计选调20人。
县幼儿园20人。
3、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5日----8月17日18时
(2)报名地点:灵璧县教育体育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办法: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持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及近期蓝底免冠同底版二寸彩照2张,由本人直接到县教体局报名,填写选调教师报考表。每位参选教师只能报考一所学校的一门学科。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假证件等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4)报名费用:135 元。
4、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
(1)报考中学:公共课(教育学、心理学、《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专业课(高中知识60%,初中知识40%)满分各100分,并按公共课成绩占30 %,专业课成绩占70%计入总分。
(2)报考幼儿园:笔试内容以现行幼儿师范专业课知识为主,设专业基础知识90分,教学设计50分,教育学、心理学、《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公共知识10分,总分150分。
笔试过程中对考场全程监控,对考生进行录像备查。
(3)考试时间:2013年8月22日上午8:30-11:00
(4)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5、公示初步结果
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结果及选调名额,确定拟入围人员名单,并予公示。
分单位、学科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专业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中若再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据公共课成绩中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幼儿园若再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据教学设计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6、正式公布选调结果,由教育、人社、编制、财政等单位办理有关手续。
根据《灵璧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选调到新单位后,对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分单位按选调人数核定岗位职数,对超出职数的单位将按照本次考试公共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聘任。
本次教师选调,县政府成立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教育、人社、编制、财政、监察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县教体局。
联系、监督电话:县教体局: 0557---6022981
县人社局: 0557---6021161
县纪检监察局: 0557---6880804
相关政策由县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灵璧县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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