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完善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库管理,保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库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满足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电子化管理的需要,并为教师资格注册作好准备,现就做好2013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更新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更新对象和任务
(一)对新增教师的信息进行采集并审核。
(二)对信息发生变化的教师进行信息变更和审核。主要包括:教师基本信息的变更以及调动、离职、退休等信息变动。
(三)督促原教师信息库中未整合到中心小学的村小教师信息,统一整合到中心小学管理,便于教师培训管理。
(四)督促信息不完整的教师完善教师信息。
(五)清理教师信息库中冗余、重复信息。
二、信息更新数据采集时点和系统平台
(一)信息数据采集时点:2013年9月20日。
(二)系统平台:江西教师教育网(www.jxjsjy.com)。
1、公办学校(单位)教师入口: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公办入口】
2、民办学校(单位)教师入口: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民办入口】
三、时间进度安排
1、2013年9月1日-9月20日,学校完成教师信息更新、完善,新增教师信息采集,冗余数据清理,村小教师信息整合工作。
2、2013年9月21日-9月25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完成本辖区教师信息更新数据的审核工作。
3、2013年9月26日-10月10日,设区市完成所辖县区提交教师信息更新数据的审核工作。
4、2013年10月11日至25日,省级管理员完成全省教师数据的汇总、审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分工及流程要求,积极组织好教师信息更新实施工作。落实分级管理,明确审核和技术管理责任,确保教师信息更新工作及时准确完成。
(二)要向广大教师宣传教师管理信息化、科学化的重要意义,鼓励引导积极参与教师信息化建设,对教师信息库的更新工作大力支持、予以配合。建立全省统一的包括民办学校教师在内的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是服务教师,记录教师专业化发展的信息平台。教师信息定期更新,是保证我省中小学教师信息库真实、准确、完整,建立教师终身学习电子档案的重要基础,是我省中小学教师信息化管理的重要保障。
(三)注意教师信息安全,教师信息只能按权限分级查询管理,不向社会公开。
(四)具体操作,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更新操作指南》(附后)进行。
江西省教育厅
201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