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中职教师岗位和校医岗位的开考比例未达到1:5,根据《2013年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报经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中职教师岗位和校医岗位的开考比例放宽至1:3。对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中职教师岗位和校医岗位1:3,其它教师岗位和会计岗位1:5)的职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现将取消招聘计划和核减招聘计划的岗位公布如下:取消招聘计划岗位为(中职行政管理教师、中职模具教师、特校特殊教育教师);核减招聘计划岗位为(中职电子科学与技术教师岗位,原计划数3人,现计划数2人,核减计划数1人;中职会计学教师岗位,原计划数2人,现计划数1人,核减计划数1人;中职学前教育教师岗位,原计划数2人,现计划数1人,核减计划数1人;校医岗位,原计划数3人,现计划数1人,核减计划数2人)。
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