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晋教职函[2013]15号
各市教育局,有关高等职业院校,各中等职业学校:
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国家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培养了一批高素质专业带头人,对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和水平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为加快我省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和教学水平,现将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进一步做好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市教育局、各有关职业院校要从学校和教师长远发展的角度,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推荐中青年骨干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为他们参加学习提供必要的条件,合理安排教学任务,多渠道筹措和落实相应培养经费,建立健全政府、学校和教师个人合理分担培养成本的机制,切实解决参加学习教师的后顾之忧。同时,为避免造成职业学校专业课骨干教师的流失,学校或学校主管部门应与派出教师签订培养协议,约定送培教师获得硕士学位后回原单位工作的最低服务期限以及违背合同的责任等。
二、各市教育局和省直学校要本着“专业对口、学用一致“的原则,认真做好招生的宣传动员和生源组织工作,积极支持和鼓励教师报考。网上报名时间从6月20日起至7月10日,报考条件、程序、招生计划和网上报名办法请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查询。
三、山西大学是我省国家级中职教师培训基地之一,也是我省唯一一所承担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培养任务的高等院校。经教育部批准,开展学前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化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会计学、旅游管理等7个专业领域在职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山西大学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培养工作根据我省职业教育特色有针对性地开设专业方向和课程,能够为我省职业院校师资培养工作提供更多订单式的培养内容,建议各市,各有关学校积极推荐相关专业教师就近报考山西大学。
四、从2014年起,教育部不再单独设立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工作将纳入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管理。
本通知可在山西省教育厅网站查询下载。
附件: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
201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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