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和限额
法律硕士50、教育硕士200、公共管理硕士75、农业推广硕士350
二、报名及考试
1. 报考条件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各专业报考条件详见第二部分。
2. 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0日—7月10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招生单位及省级用户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admin.html),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
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华中师范大学确认点在研究生院一楼大厅)。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可于10月17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3. 考试工作
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以下简称全国联考),考试时间为10月27日,全国联考科目及时间安排见附件。
三、资格审查
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招生单位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招生单位研究生院(处、部)申请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须在录取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不得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必要时可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
四、录取工作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工作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划定。招生单位应加强复试,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示范性软件学院招收的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不进行跨招生单位调剂录取。其他各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调剂录取工作,仅限在考生报考招生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单位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单位之间的调剂录取;各硕士专业学位均不进行跨学位类别或跨专业领域的调剂录取。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不进行跨招生单位、跨专业调剂录取。
五、其它事宜
1. 2013年全国联考各科目考试成绩一次有效。
2. 全国联考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重视和加强信息安全工作,不得泄露、传播考生个人信息。
3. 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联合工商行政等管理部门对社会培训机构举办的有关培训项目进行规范和治理,加强监管。各招生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招生单位及教师参与任何形式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考前辅导或委托中介机构招生等违规行为。
4. 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自命题考试科目时,务必保证考试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和保密性,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在启用并使用完毕之前属机密级材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
5. 为保证培养质量,各招生单位招收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请在招生简章中予以说明并在培养方案中具体安排。
6. 各招生单位及考生请务必及时、准确填报信息,通过信息平台采集的有关信息将作为招生录取、学位授予、教育评估和学位认证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法律硕士
(一)报考条件
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俄语、日语)、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2门全国联考。
外国语考试语种为俄语的考生,限报黑龙江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外国语考试语种为日语的考生限报东北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
(三)教学与学位授予
采取半脱产方式培养,学习年限为2~4年,每年安排若干次集中授课。学完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四)学费标准
学费总计35000元(不含教材和住宿费)。
(五)招生院系及联系方式
法学院联系电话:027~67868143
二、教育硕士
(一)报考条件
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二)招生领域
设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思政、语文、历史、英语、体育、美术)现代教育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科学与技术教育15个招生领域。其中,现代教育技术领域只对中、小学从事信息技术课程教学的教师开设。
(三)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俄语、日语)、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专业考试(包括面试),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和专业考试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2门全国联考。
外国语考试语种为俄语、日语的考生,限报内蒙古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大学、延边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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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院系
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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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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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考试科目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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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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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67868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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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英语
②教育学
③心理学
④教育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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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学参考资料》余白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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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教学(思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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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
学院
(67868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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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英语
②教育学
③心理学
④思想政治课教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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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理念思想政治(品德)教学论》胡田庚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中学德育课程与教学论》胡田庚主编,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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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教学(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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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
(67868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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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英语
②教育学
③心理学
④语言文学综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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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汉语》黄伯荣,高等教育出版社
《中国文学史》游国恩等,人民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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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教学(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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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
学院
(67862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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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英语
②教育学
③心理学
④数学教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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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数学教育概论》吴宪芳,湖北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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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教学(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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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院
(67867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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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英语
②教育学
③心理学
④普通物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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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物理学》(上中下册)程守株、江之永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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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教学(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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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学院
(67867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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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英语
②教育学
③心理学
④化学教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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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课程教育学》王后雄主编,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全日制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实验稿)》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订,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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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教学(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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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6786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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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英语
②教育学
③心理学
④生物学教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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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理念生物教学论》崔鸿、郑晓蕙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3月第一版;《中学生物学教学论》刘恩山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第二版;《全日制义务教育生物课程标准》教育部制订,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普通高中生物课程标准》教育部制订,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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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教学(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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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6786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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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基础英语(英语二)
②教育学
③心理学
④专业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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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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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教学(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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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学院(67868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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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英语
②教育学
③心理学
④中国近现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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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当代史》何沁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中国近代史》李侃,中华书局(第4版)
《中国现代史》王桧林,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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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教学(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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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环学院
(6786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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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英语
②教育学
③心理学
④地理教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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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理念地理教学论》李家清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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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教学(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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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
(67868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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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英语
②教育学
③心理学
④学校体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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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体育学》金钦昌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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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教学(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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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
(67868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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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英语
②教育学
③心理学
④美术教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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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主编《美术教学论》,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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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教育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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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新闻
传播学院(67867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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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英语
②教育学
③心理学
④计算机应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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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坤宋凤忠主编,《计算机应用基础》(第2版),电子工业出版社200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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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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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院
(67868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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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英语
②教育学
③心理学
④ 发展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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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心理学》,林崇德著,浙江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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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与技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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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6786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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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英语
②教育学
③心理学
④科学教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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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理念科学教学论》崔鸿、张海珠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4月第一版
《科学课程与教学论》,袁运开主编,浙江教育出版社2003年8月版
《科学(3~6年级)课程标准》,教育部、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1年6月版
《科学(7~9年级)课程标准》,教育部、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1年6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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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教学与学位授予
录取为我校教育硕士学位研究生者,将根据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工作,并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选择脱产(到校集中学习1年)和在职兼读(边工作边学习,仅限于在武汉市考生)两种方式当中的一种进行课程阶段的学习。学习年限2~4年,修完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通过答辩者,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五)学费标准:20000元(不含教材和住宿费)
三、公共管理硕士
(一)报考条件
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经省级人事部门审查盖章。
非政府部门管理人员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俄语、日语)、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含公共管理基础、语文、数学、逻辑),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2门全国联考。
外国语考试语种为俄语的考生,限报天津财经大学、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辽宁大学、东北大学、辽宁师范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长安大学;外国语考试语种为日语的考生,限报天津财经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辽宁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辽宁师范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西南交通大学、长安大学、宁波大学。
(三)教学与学位授予
公共管理硕士(MPA)实行弹性学制(2~4年),一般为2年。分别采取在职攻读(不脱产)、脱产攻读、定期集中的方式进行教学。学完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由我校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四)学费标准
学费30000元(不含教材和住宿费)。
(五)招生院系及联系方式
公共管理学院联系电话:027~67868071
四、农业推广硕士
(一)报考条件
2013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且具有农业推广与农村发展相关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
(二)招生领域及代码附后
(三)考试科目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专业考试,共计2门。其中,GCT实行全国联考。
(四)专业考试方式
各招生单位自行确定GCT成绩合格分数线。达到招生单位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招生单位组织的专业考试及相关测试。
(五)教学与学位授予
采取集中学习与在职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学习年限为2~4年。学完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
(六)学费标准
学费总计 20000元(不含教材和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