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100分制。全国特级教师和全国优秀教师的笔试成绩加15分。
1、笔试。笔试时间为6月23日上午,考试地点:见准考证。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和写作。总分为100分,教育综合知识占70分,写作占3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名单。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①各学科按招考录取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数。
②语文、数学两个学科面试为说课,总分为100分。
③英语、计算机两个学科面试包括说课和专业素养展示,其中说课50分,专业素养展示50分。
④音乐、体育、美术三个学科面试包括说课、专业素养展示,其中说课30分,专业素养展示70分,总分为100分。
3、各学科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总成绩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