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提高招聘教师质量,引进高素质师资力量。
二、岗位设置
1、高中教师170人。其中:语文18人,数学22人,英语20人,物理22人,化学19人,生物21人,政治8人,历史5人,地理17人,体育7人,音乐3人,美术4人,计算机4人。
2、初中教师178人。其中语文16人,数学21人,英语31人,政治11人,历史19人,地理20人,物理15人,化学13人,生物12人,体育5人,音乐5人,美术5人,计算机5人。全部补充到我县农村初中。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在校期间表现优秀,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能按期毕业。专业课成绩优良,没有违法违规和不诚信等不良记录。
2、身体心理健康。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体要求:
高中教师:
(1)、2013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第一学历必须是师范类二本以上(含二本)毕业,研究生学历专业必须和本科学历专业一致或相近。
(2)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2013年优秀本科毕业生。
(3)、郑大、河大、河师大、河南农大、信阳师院、南阳师院六所大学2013年二本以上(含二本)优秀毕业生。
(4)、国家“211”工程院校或第一批录取重点院校2013年优秀二本以上(含二本)毕业生,专业和招教报考一致或相近。
初中教师:
(1)、国家“211”工程院校或第一批录取重点院校2013年优秀二本以上(含二本)毕业生。
(2)、师范院校2013年二本(含二本)及其以上优秀毕业生。
四、选聘方式
1、报名和资格审查。报考者通过我县指定邮箱投放简历报名,只接受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县选聘领导组对报考者投报的材料,对照岗位报考要求,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审查人员应要求考生提供相关证明才能通过资格初审。
2、签约。我县联合组成选聘小组到省内相关高等院校选聘。参加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专场双选会,现场签订录用意向。参加省属有关重点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专场双选会,查阅本人在校学习成绩档案,签订录用意向。
3、考试。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报名结果汇总后,再将确定考试的办法和时间另行公布。
4、体检。体检在甲等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2013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再提供本人2013年教师资格体检材料后可免体检。
5、录取。按面试成绩高低及学科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录取人选。如果学科计划数的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鹿邑籍优先。
报名时间:2013年3月16日至3月25日,咨询电话:0394-72256440394-7288996
五、待遇和要求
1、招聘教师全部实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由教体局制定《新教师试用管理办法》,对聘用教师进行管理。试用期满后,由县人事、教育部门负责按《新教师试用管理办法》要求考核,考核合格的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聘用合同,纳入教育事业编制,办理有关编制、人事及工资手续。
2、试用期内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正式聘用的办理在职人员工资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凡录用教师,要求试用期满后在我县任教至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