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领取2012年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我市2012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已圆满结束,请认定通过人员按申请教师资格证的现场提交材料的机构(户口所在地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各县区教育局申办人员(在各县区教育局进行现场提交材料)领证有关事项请及时关注各县区教育局网上公布信息或通过电话进行咨询。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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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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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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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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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5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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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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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2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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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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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3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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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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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58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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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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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2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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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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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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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直申办(在市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人员)属免试或已通过教育教学测试人员领证须知
1、领证时间:2013年1月15日至1月23日(工作日)
2、领证地点:河源市教育局五楼人事科
3、领证要求:
(1)市直各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到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证书。
(2)社会人员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领取;若因特殊原因需请人代领,则需一并带上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进行领取。
4、注意事项:
(1)领取人领证签字并核对证书的信息无误后方可离开。
(2)领取的证件包括:教师资格证书1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档材料1份。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请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