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秋季海淀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全部结束。根据市教委整体安排,定于2012年12月13-14日发放教师资格证书。为了确保证书发放工作顺利进行,请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具体安排及相关事宜如下:
一、领取证书时间: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二、地点:
海淀区教委一站式办公室(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1号南511室)
参考公交路线:714、425、740、851、992、121、973、913、355、996、982、619、360、751、983、运通(109、101、110、114、113),南坞站下车往南走50米。
三、领取凭证:申请人身份证及受理通知书
四、领取材料内容
1.通过认定人员(名单参见附表)领取以下材料:
(1)认定人员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须由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2)认定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
2.未通过认定人员领取以下材料:本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3.补办教师资格证书人员领取补办后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原申请表一份。
五、咨询电话:88487327
注:
1.如申请人本人无法亲自领取,可委托他人持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及受理通知书代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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