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理论考试,定于2013年3月3日上午举行。考试地点设在忻州市,县(市、区)不设考点。
2.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各科成绩全部合格或单科成绩合格的人员,由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核发《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和《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理论考试单科合格证》(以下简称《单科合格证》)。《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和《单科合格证》有效期为5年,5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应重新参加考试。
3.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0日-2013年1月10日,报名地点: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务于2013年1月15日前将《山西省申请认定中小幼教师资格人员教育理论考试报名统计表》及电子版(Excel格式)和考试费上报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Email:guoyikang728@sina.com。
4.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11]83号)规定执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费每人每科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