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流程如下:
一、了解、学习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要求;登录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网,填写个人申请信息(相关操作规程,请点击此处了解)
二、准备个人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教育学、心理学补修成绩证明(或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8.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原件(各本科院校应将本校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以文件形式上报教育厅师范处,其他高职高专院校由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直接上报给教育厅师范处)。
9.三张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照片统一为蓝底,与上传至教师资格申请网中的电子照片为同一版)。
(一)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可直接认定人员提交材料
1.全日制普招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毕业学校为师范院校或综合性大学的师范学院,且申请与所学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可直接认定。应提供的材料为:全日制本科阶段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教材教法课程成绩,教育实习成绩证明(上述材料需从档案部门调出复印,且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才有效),以及上面1、2、3、4、6、9条规定的相应材料。
2.属教育部全日制教育硕士招生院校和培养专业范围内的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直接认定。应提供的材料为: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以及上面1、2、3、4、6、9条规定的相应材料。
3.高等学校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教师资格,只须提交以上1、2、3、4、9条规定的相应材料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其他类申请人员,必须提供以上1、2、3、4、6、7、8、9条所列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由各高校负责初审,初审合格后再由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