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对象及条件
⑴户籍或档案在重庆市的中国公民;
⑵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学历;
⑶相应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修学成绩合格;
⑷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其中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甲等水平,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乙等水平。
(二)考试科目及内容。
考试科目共六科,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学科专业素质和综合实践能力。各科考试内容详见重庆市教师资格网(www.jszg.cq.cn)《重庆市教师资格考试科目及内容》。
(三)收费标准。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核定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渝价函〔2009〕47号)规定,教师资格考试费300元/人。
(四)考试时间及程序。
按照《2012年春季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工作时间安排》(附件1)和《2012年秋季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工作时间安排》(附件2)执行。2012年组织春季、秋季两次教师资格考试,春季考试时间为4月7-8日,秋季考试时间为9月15-16日,考试程序详见重庆市教师资格网。
(五)成绩公布。
市教委在重庆市教师资格网上统一公布考试成绩,春季考试公布成绩时间为5月4日,秋季考试公布时间为10月19日。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须在规定时限内向报名区县考试机构申请查询,市教委统一组织查询后将结果返回各区县考试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