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2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2〕1号)要求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在上海市教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务组织工作。现将有关考试事宜公告如下:
考试科目与日程安排
2012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时间
类别 11月11日(星期日)
上 午下 午下 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综合素质(幼儿园)
(机考)保教知识与能力
(机考)
小 学综合素质(小学)
(机考)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机考)
初级中学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按照课程标准和任教学科的要求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科技等13个学科。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必要时进行笔试。
幼儿园和小学教师的考试方式为上机考试,其他类别的考试方式暂为纸笔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