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惠州市2012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报考工作,现将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12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报考工作的通知》(粤考院[2012]30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做好考试的宣传和报名等工作。
一、考试时间
本次考试日期为2012年11月17日—21日
二、报考对象
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的通知》(粤教继函[2010]31号)的要求,中小学教师经教育技术培训后应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教育技术能力水平考试认证。该项考试报考对象为已完成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初级、中级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或完成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微软“携手助学”项目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的中小学教师,且初级培训合格人员只可报考初级考试科目,中级培训合格人员只可报考中级考试科目。
三、考试模式、开考科目
该项考试实行全国统考模式,即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发证。采用完全无纸化考试方式,开考科目有教学人员·初级、教学人员·中级2个级别,各分为19个科目,由考生自主选择报考其中一个科目。(考生可登录“惠州市教育考试中心网站”“证书考试”栏目或“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网”了解该项考试相关信息。)
四、报名时间、地点
(一)市直、惠城区中小学教师报考
预报名:2012年10月13日—16日
正式报名:2012年10月15日—17日
正式报名地点:惠州市教育局办公大楼一楼服务大厅
报考联系电话:2399622(惠州市教育考试中心自考科)
(二)其他各县(区)中小学教师报考
其他各县(区)报名时间、地点由各县(区)按照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县(区)情况自行确定。
五、报考步骤
(一)预报名:考生先登录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网站(网址:http://ntet.ata.net.cn/)点击【考生登录】选择【立即申请】进行预报名(预报名后5天内必须到正式报名点摄像报名,否则预报名号作废需重新预报名)。
(二)正式报名:已预报名的考生凭预报号、《身份证》和培训合格证书到正式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报名点按照规定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由报名点开具《缴款通知书》,考生凭《缴款通知书》到建设银行或工商银行各网点现金缴纳考试费;考生也可通过银联卡(必须是储蓄卡)在报名点直接刷卡缴纳考试费(考试费为每人每科95元)。缴费后通过电子摄像确认报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