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记者从沈阳市教育局获悉,2012年沈阳市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工作于10月10日零时始至15日23时59分止,报名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申请教师资格的具体条件如下:
教师资格认定学历要求:
■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取得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语文教师应具备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补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政策法规知识,并考试合格.同时应具有20周以上教育教学实践.
身体条件: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及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特殊要求进行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