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
2012年下半年笔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信息输入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其中,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2012年10月8日9:00--10月12日16:00,现场确认时间为2012年10月13日--10月15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二、报名方式及操作步骤
报名分为考生网上信息输入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信息输入
第一步:登录。考生在2012年10月8日9:00--10月12日16:00登录教育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
第二步:注册。未注册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进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格式、大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为佳(建议使用MicrosoftOfficePictureManager,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成绩报告单、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第三步: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区、考试科目。
(二)现场确认
已完成网上信息输入的考生在规定时限内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的地点完成报名信息表上的报名信息确认(含身份与户籍信息、学历信息、报考科目信息等)、签字提交和缴费等事宜。不得跨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现场确认需提交的身份与户籍信息说明如下:
1.上海户籍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的原件、复印件;
2.工作单位在上海的外地户籍考生(外省市引进人才)必须提供以下三种证件及证明: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
(2)CW9开头的《上海市居住证》(并且须附带《居住证有效期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3)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3.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考生:
(1)上海户籍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复印件及学籍管理部门证明原件;
(2)外省市迁入上海高校集体户籍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和学籍管理部门证明的原件及户籍证明原件。
未经现场确认的人员,本次报名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