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对象
报考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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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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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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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儿童乐园中心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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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301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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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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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妇女儿童中心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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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101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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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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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101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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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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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特殊教育学校幼儿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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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C11210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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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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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C112102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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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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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C112105731
63C112102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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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0
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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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C112102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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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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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C112102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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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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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机关幼儿园幼儿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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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C11210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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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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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C11210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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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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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C112102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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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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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C112102436
63C11210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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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40
8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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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C11210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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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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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特殊教育学校中学美术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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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C11210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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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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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1121C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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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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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C11210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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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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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核
1、时间:6月20日上午8:30—11:30
2、地点:市政府机关1号楼第七会议室
3、验证材料:随带1寸彩照1张。报到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验证的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当复审意见不一致时,由组织人事部门裁定。负责验证的人员应在表格上签字以示负责。
4、职位报名人员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或放弃的,按该职位的1:3的比例在合格线上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于6月25日上午8:30—11:30到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科(市政府机关1号楼434室)确认,逾期不再办理。
5、咨询电话:市教育局0594-2684582
市公务员局0594-2289366
市委组织部0594-2670325
三、面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2年7月17日上午8:00点。
地点:莆田市实验小学
注意事项:参见面试的应聘人员必须在7:30前准时报到,超过7:45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四、考试办法
(1)应聘中学美术教师岗位的人员面试形式为说课(60分)和技能测试(40分)两项。说课准备时间45分钟,考核时间10分钟。技能测试分为“弹(12分)、唱(12分)、跳(12分)、说(12分)、画(12分)”五项。其中“弹”考核项目为从候选进歌曲、自选歌曲(边弹边唱)各一首,限时各3分钟;“跳”项目考核内容为候选舞蹈、自选舞蹈各一首,限时各3分钟;“说”项目考核内容为从候选题目中随机抽取一篇故事现场朗读,限时3分钟;“画”项目考核内容为命题简笔画,限时20分钟。候选题目均选自省编大班《领域活动》教材。
使用的教材范围:
中学美术学科:一位教育课程标准试验教科书《美术》八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08年8月第二版2011年11月第2次印刷)
幼师学科:幼儿学科大班教师教育用书《领域活动指导(上、下册)》(福建人民出版社2005年7月第二版)
注意事项:应聘人员除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考试用笔(美术学科自带笔墨颜料‘画板;幼儿学科考生自带铅笔、橡皮擦、画板、音像资料馆)外,不得夹带通讯工具及其它材料进入考点,违反规定者,以作弊处理,取消其面试成绩。
五、命题办法
考试前评委根据指定的教科书进行命题,组建当天面试的考题库。由每学科1号考生在考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确定当天面试的考题(统一题目)。
六、面试计分办法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根据各评委评分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确定。
考生的成绩当天公布。
七、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和50%的比例计算,共100分,成绩分数保持小数点后2位。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职位(含面试时因其他考生放弃造成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医生(含70分)方为合格。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若笔试成绩也并列的,进行加试。
八、体检考核工作
(一)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招考职位计划人数,按1:1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进入体检和考核。
2、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实行(部分行业、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医院。报考者或招聘机关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组织:由市教育局抽调人员统一组织体检,市委组织部、是公务员局参与服务和监督。
(二)考核
招聘机关按1:1比例对笔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察。
考察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等工作表现和计生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结果公示后,报考市直单位的考生,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核。县区的由县区负责组织。
九、递补、聘用
招聘机关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确定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市委组织部、是公务员局、市教育局相关网站公示7日后,办理相关人员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组织人事部门发给聘用通知书,作为今后人员流动及办理工资的依据之一。并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机关应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因特殊原因招聘机关不要求递补的,应提出明确的政策规定理由并报市委组织部或市公务员局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