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局,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
为做好2012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湖南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以下简称“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保证免费师范毕业生顺利就业,我厅定于3月下旬至4月中旬在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hunbys.com/)上举办免费师范毕业生供需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岗位信息与招聘对象
本次网上供需会发布的就业岗位信息均为双向选择就业岗位信息,包括“2012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湖南省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专场供需见面会”上未完成招聘的双向选择就业岗位和部分新提供的就业岗位。就业岗位由我厅在湖南省部属免费师范毕业生信息管理系统内公布,招聘对象为2012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湖南生源的免费师范毕业生。
二、举办时间
3月29日—4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承办单位及平台支持
本次网上供需会由我厅主办,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承办,网络平台为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网上供需会期间,免费师范毕业生、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可直接登录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上的湖南省部属免费师范毕业生信息管理系统,参加网上供需见面活动。湖南省免费师范毕业生信息管理系统的操作方法请参阅《湖南省部属免费师范生信息管理系统用户手册》(可在湖南省部属免费师范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下载)。
四、工作程序
1、免费师范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号码登录(默认密码为:888888),更新个人信息,查看就业岗位,进行网上预签约操作。
2、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在接到免费师范毕业生发出的预签约申请后,应及时通知用人学校,并指导、督促用人学校与免费师范毕业生进行联系沟通。
3、用人学校、免费师范生通过网络、电话等进一步增进了解。如有必要,用人学校可安排进行笔试、面试。
4、用人学校与免费师范毕业生能够就招聘达成一致意见的,于4月18日前签订《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免费师范毕业生提供)。
5、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将签订《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就业信息通过湖南省部属免费师范毕业生信息管理系统报送至我厅。
五、工作要求
1、举办免费师范毕业生网上供需会,是进一步落实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岗位的重要措施。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筹备,及时发布本次网上供需会活动消息,提供良好的网络招聘环境,确保免费师范毕业生网上供需会顺利进行。
2、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要明确专人负责网上供需会的工作,及时处理免费师范毕业生在网上的应聘申请,促进免费师范毕业生与用人学校之间的联系沟通,对所属学校提出的用人申请要及时审批,对已批准的用人申请要及时在网上进行确认操作。
3、用人学校要主动联系免费师范毕业生,为免费师范毕业生提供反映学校及学校所在市(州)、县(市区)相关情况的信息,对免费师范毕业生提出的应聘申请要积极回应,热情为免费师范毕业生服务,确保招聘工作取得实效。
4、各市州教育局应按照湘教通〔2011〕553号和湘教发〔2010〕49号、58号文件要求,为5月30日前仍未签订就业协议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安排就业岗位,并于5月底前将就业岗位落实情况通过湖南省部属免费师范毕业生信息管理系统报送至我厅。
六、联系方式
1、湖南省教育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
联系人:佘俭敏,联系电话:0731—82203481(兼传真)。
2、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人:李昌维、王欢、周勇龙,联系电话:0731—82816661(兼传真),电子邮箱:43545484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