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非师范专业学生:
根据川考委[2004]32号和省教育厅[2004]294号文件精神,非师范生可以从事教师职业,但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证。接上级最新通知,2011年4月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现已开始。友情提醒:想报考2011年四川省教师资格证得考试可以咨询下当地的自考办(说明:自考含教师资格证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
一、教师资格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师法》明确规定,凡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2、教师资格证考试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管理,各省自主组织考试。教师资格证全国通用,非师范生具备教师资格证将同师范生享受同等待遇。
二、教师资格的认定条件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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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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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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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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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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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中学、中职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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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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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A、教育心理学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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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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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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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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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B、教育心理学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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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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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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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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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C、教育心理学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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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
三、教师资格的认定程序
1、参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学习、考试,获得成绩合格证书;
2、参加普通话学习、测试,获得等级证书;
3、参加说课训练,通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
4、体检合格获得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