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校教师队伍力量,满足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根据市编委2010年下发我校的增员计划,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我校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我校公开招考教师工作,成立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在遵义四中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指导下进行,接受市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欢迎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见附件《招聘岗位和人数表》
三、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以上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2、报考人员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体检录用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学习和工作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提供本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普通话达二级乙等(语文教师达二级甲等)水平。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2年6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在职人员除需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外,还需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及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登记表复印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8日至7月9日。
2、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须根据报名条件、资格及要求,准备好所需证件后在遵义四中报名。
3、报名要求:
(1)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报名时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有效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可由他人代为报名,但必须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在职人员获得教师职称的提供职称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4)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4张。
(5)考试考务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成员和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后报名。
(三)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由招考工作办公室在报名时通知考生,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领取。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和面试两部分,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0年7月10日上午9:00—12:00
每个岗位报名人数须达到1:3才进行笔试,否则取消该岗位招考。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
1、综合知识笔试(按百分制计算)。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基础知识、应用文写作、事业单位基础知识、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复习指导用书《公共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笔试(按百分制计算)。专业基础知识按岗位专业而定。考高中学科专业基础知识(现行高中学科教材)。
3、面试
面试时间:2010年7月11日9:00—18:00
笔试工作结束后,按综合知识笔试占40%,专业知识笔试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总成绩(专业知识得分不得低于70分)。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不低于1:2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若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每个岗位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合格者须达到2人才进行面试,否则取消该岗位招考。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面试。
(1)面试试考官:由领导小组临时选聘。
(2)面试方式:以说课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按百分制评定。应聘人员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在指定场所准备30分钟进入测试教室。
4、命题
笔试及面试的命题,在纪检监督下采取封闭的方式进行。
5、成绩公示
成绩汇总后进行张榜公示,在遵义人事人才网(www.zyrs.gov.cn)和遵义四中校园网(www.zysz.com.cn)上公布。
成绩咨询电话:0852-8223172,0852-8228286,0852-8230905
六、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计算考试总成绩。
根据招考职位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从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中从高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在成绩公示期满后,严格按照体检的规定和程序组织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学校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的5个工作日内,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其本人。初次确认不合格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
七、考核(政审)
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考岗位名额和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核(政审)对象。在医院确认体检合格结论后,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对考核(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写出考核(政审)报告,并将考核(政审)结果告知被考核(政审)对象。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管理权限,经市招考工作办公室审定,取消招考对象的拟聘用资格:
(一)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
(四)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
(五)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
(六)不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
(七)经市招考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其它情况。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不合格的,由学校将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核(政审)人选。
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遵义人事人才网等媒体进行为期为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教育局按规定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调查。
九、在考录各个环节中出现争议事项的,由遵义市直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由招考办提请市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办理聘用手续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规定上报遵义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招考条件、公开招考程序、公开招考结果的“三公开”制度。接受上级领导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在招考过程中严格考核纪律,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立即报主管部门处理。对违纪违规、作弊的参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等处理。及时受理社会举报,并按规定处理。
十二、未尽事宜,由遵义市直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遵义四中:0852-8223172,0852-8228286,0852-8230905
监督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2-8662655
市教育局监察室:0852-8257250
详细情况请登录:遵义人事人才网:http://www.zyrs.gov.cn
遵义四中校园网:http://www.zysz.com.cn
附:遵义四中2010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职位表
遵义四中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