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拟公开招聘相关学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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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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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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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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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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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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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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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育、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体育教育训练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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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8届及以来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年龄不超过25岁(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具备教师资格证书;
4.获得省级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或以上等级证书;
5.福建生源或福建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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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排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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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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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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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教育、绘画、雕塑、美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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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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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岗位要求中除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可在2010年7月31日前取得外,其它的相关证书、证明必须在资格审核时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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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有奉献精神;
4.具备胜任组织小学日常教学及承担班主任工作的身心素质;身体条件符合我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5.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创新实践能力;
6.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相关待遇
享受学校同类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考办法
(一)应聘报考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到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福州市上街镇旗山校区行政楼604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者,人事处将在《2010年福建省公开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式样见附件)的资格审查栏上盖章确认,应聘人员持经确认的《报名登记表》到当地自考办办理笔试的报考手续。联系电话:0591-22867359。报名时间为2010年4月12日至4月26日的正常上班时间,即上午8:20-12: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不上班)。
2、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或以上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高中毕业证书或生源地户口证明原件、复印件。
(2)2010届全日制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成绩总表》原件、复印件。
(3)《2010年福建省公开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3、相关说明
(1)已参加工作的在职人员,面试前须提供所在单位的意见函;
(2)报名复印材料恕不退还,请应聘者自留底稿;
(3)应聘者应如实提交上述材料以备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
1、笔试:
(1)应聘者根据福建省有关部门要求在规定时间办理笔试的报考手续,并参加福建省自考办统一组织的笔试。
(2)笔试内容:按闽教人[2010]7号、闽教考务[2010]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笔试科目:
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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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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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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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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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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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小学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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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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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小学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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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相关说明:笔试成绩按40%折算计入综合总分。
2、面试:
(1)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为片断教学、回答问题和专业技能测试。
(3)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70分,并按60%折算计入综合总分。
(4)相关说明:面试办法及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三)排名: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从高到低排名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选。
(四)考察:根据岗位情况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进行体检。
(五)体检:
1、到我校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
2、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将从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在相关网页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聘用:体检合格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六个月。应届毕业生至2010年7月31日未能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