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报考我校但未被录取考生向外校调剂的通知
一、调剂条件
拟调剂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①为未被我校录取的统考考生。推荐免试生、单考考生不得调剂;
②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拟调入地区该专业的2010年全国线;
③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
④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
二、考生调剂程序
申请表必须考生本人亲自签字。接收函必须加盖公章,写清考生姓名,并注明拟录取专业。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给考生报考的我校相关院系所,而不是提供给我校研招办。提供方式可选择下列三种之一:
③通过邮寄方式。地址:北京师范大学<请填写报考院系所名称>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
3.我校相关院系所收齐申请表、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拟调入学校的接收函,经审核符合调剂条件的,会尽快将所有材料通过挂号方式寄送到拟调剂学校研招办。估计寄出后10-15天能到达。如果考生需要加急寄送,请向我校相关院系所缴纳22元特快专递费。考生本人不得自行携带材料。
北京师范大学研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