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复试方案及注意事项适用于我校2010年学术型(一志愿和调剂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一志愿和调剂生)硕士研究生。
一、允许参加复试的考生
允许参加复试的一志愿考生以我校研招办网站公布的一志愿复试名单为准,调剂考生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出的复试通知为准,我校研招办不再发放复试通知书。
二、复试时间、地点
1、复试时间:4月15日-4月19日
2、复试地点:首都师范大学
三、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分数要求
1、学术型统考考生:我校2010年学术型硕士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除以下12个专业外,其他专业均执行201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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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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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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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分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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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教育科学学院 |
040201基础心理学 |
总分≥314分,单科执行国家线。 |
2 |
教育科学学院 |
040202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
总分≥330分,单科执行国家线。 |
3 |
教育科学学院 |
040203应用心理学 |
总分≥326分,单科执行国家线。 |
4 |
历史学院 |
060107中国近现代史 |
总分≥296分,单科执行国家线。 |
5 |
历史学院 |
060108世界史 |
总分≥281分,单科执行国家线。 |
6 |
音乐学院 |
050402音乐学 |
总分、政治、外语执行国家线,业务课一≥116分,业务课二≥136分。 |
7 |
美术学院 |
050403美术学 |
1、理论类(美术教育学、中国美术史论、汉藏佛教美术研究、中国艺术设计史方向)总分≥315分,外语≥39分,业务课一≥100分,业务课二≥100分,政治执行国家线。 |
2、技法类(中国画、油画、艺术设计)总分≥310分,外语≥36分,业务课一≥100分,业务课二≥100分,政治执行国家线。 |
8 |
外国语学院 |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 |
总分≥324,单科执行国家线。 |
9 |
外国语学院 |
050201英语语言文学 |
总分和单科执行国家线,两门专业课成绩之和≥213。 |
10 |
外国语学院 |
050203法语语言文学 |
总分和单科执行国家线,两门专业课成绩之和≥225。 |
11 |
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 |
070502人文地理学 |
外语≥40分,总分≥292分, 政治、专业课执行国家线。 |
12 |
书法文化研究院 |
050403美术学 |
总分≥320分,单科执行国家线; |
或总分≥316分且专业课≥100分,政治、外语执行国家线。 |
2、专业学位统考考生:我校2010年专业学位硕士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除以下1个专业外,其他专业均执行201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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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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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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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分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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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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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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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107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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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314分,单科执行国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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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加单独考试考生:总成绩不低于325分,外国语、政治成绩不低于47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92分。
四、复试时须携带的材料
1、初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除外);
2、应届毕业生还须携带学生证(学生证须加盖有效注册章);
3、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还须携带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提供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相当于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水平的文章(不限学科专业)原件或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进修本科课程合格成绩单(六门或六门以上);
5、参加单独考试考生还需上交毕业证书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查;
2、届时请携带上述第四条规定所有材料;
3、每名考生需交纳复试费100元;
4、时间:4月15日-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各院系具体安排见下表;
5、地点: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西三环北路105号)实验楼报告厅(进东大门右拐);
6、流程: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考生准考证上加盖“资格审查合格”章)—>交费(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复试费并加盖“复试费已收”章)。准考证上加盖上述两个章后方可参加复试。
资格审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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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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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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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上午
8: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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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
8: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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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计算机联合实验室,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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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下午
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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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
8: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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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院,化学系,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初等教育学院,教育技术系,高等教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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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上午
8: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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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
8: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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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音乐学院,数学科学学院,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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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下午
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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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
8: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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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中国诗歌研究中心,美术学院,物理系,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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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各位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
六、分院系所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001
政法学院.doc,004
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doc,005
教育科学学院(学术型).doc,
教育科学学院(教育硕士).doc,006
文学院(含诗歌中心).doc,008
历史学院.doc,009
音乐学院.doc,010
美术学院.doc,012
外国语学院.doc,013
数学科学学院.doc,014
物理系.doc,015
生命科学学院.doc,016
信息工程学院.doc,017
化学系.doc,018
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doc,019
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doc,020
教育技术系.doc,021
计算机联合实验室.doc,022
初等教育学院.doc,023
高等教育研究所.doc
七、分院系复试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首都师范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学术型).htm
2010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专业学位).htm
八、体检
1、时间为4月15日—18日,每天8:00—16:00,各院系时间安排见上表,请务必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
2、地点:首都师范大学校医院
3、要求:
(1)请携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粘贴在体检表上)、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到校医院领取体检表并粘帖照片。考生应如实填写病史,没有者一律在既往病史栏内填写“无”;体检时逐科检查,避免漏检漏项,体检表不得自行涂改。无故不参加体检者,取消录取资格。
(2)考生在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勿饮酒。
(3)上午体检考生,早晨空腹;下午体检者,上午9:00以后不要进食(早晨可进少量清淡饮食)。
九、首都师范大学2010年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0年研究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提出我校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基本要求。
(一)总体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在新形势下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提高研究生录取选拔质量;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进一步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加强自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各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对复试、录取结果给予解释。
(三)复试工作
1、未经学校批准的一志愿或调剂考生均不得参加复试,否则复试结果无效。
2、复试比例及人数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办法,复试比例为1:1.2—1:1.5,各单位可根据生源情况在此范围内自行确定复试比例。
3、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2)外语口语、听力测试。
(3)专业笔试(含专业必须的实验操作、上机操作或专业技法等)。
(4)专业面试。
(5)同等学力考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每门不少于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复试各项内容所占比例如下:
(1)外语口语、听力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10%;
(2)专业笔试(含专业必须的实验操作、上机操作或专业技法等)占复试总成绩的50%;
(3)专业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40%;
(4)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作为录取参考,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面试成绩或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方案
1、严格遵循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2、初试、复试成绩占录取成绩比例
(1)、未进行初试科目改革的专业,初试成绩占70%(或60%),复试成绩占30%(或40%),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2)、进行初试科目改革的专业(教育学、心理学、历史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原则上初试成绩占60 %,复试成绩占40 %。
3、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1)、未进行初试科目改革的专业: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70%(或60%)+复试成绩×30%(或40%)。
(2)、进行初试科目改革的专业: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4、各院系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录取结果负责。
5、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
(五)信息公布
我校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于4月2日公布,调剂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将于4月22日左右公布。考生可登陆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部网站http://222.35.140.57/pages/index.php?lmid=4查询。
(六)加强监督,严肃纪律
各单位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执行各项招生政策和纪律,主动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保证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我校研招办接待咨询电话:010-68902658、010-68465054,学校纪委接待投诉电话:010-68902601,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监督电话:010-82837219。
(七)本方案如有更改,以研招办解释和通知为准。
十、院系地点及乘车路线
1、院系地点
校本部: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系、生命科学学院、化学系、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教育技术系、计算机应用联合实验室、高等教育研究所;
北一区: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文学院、中国诗歌研究中心、历史学院、外国语学院;
北二区:教育科学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初等教育学院位于海淀区通慧寺1号(海淀区人民大学北路,人大附中西侧)
2、乘车路线
校本部:北京站乘1线地铁至公主坟,换乘374路公交车至花园桥南站,过马路;
北京西站乘374路公交车至花园桥南站,过马路;
北一区:北京站乘1线地铁至公主坟,换乘374路公交车至紫竹桥南站,过马路;
北京西站乘374路公交车至紫竹桥南站,过马路;
北二区:北京站乘1线地铁至公主坟,换乘374路公交车至紫竹桥南站;
北京西站乘374路公交车至紫竹桥南站;
初等教育学院:北京站乘1线地铁至公主坟、北京西站乘374路公交车至公主坟,换乘944公交车至海淀南路站。
十一、首都师范大学(本部)附近的旅馆
1.花园桥招待所
地址: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1号(花园桥西北角)
联系电话:010-68477612
价格:根据房型(分标准间、单人间、双人间、三人间、四人间)和房间位置(地上地下),价格¥50-160/天不等
2.北京市地矿招待所
地址:海淀区北洼路90号
联系电话:010-68715044 010-51166362
价格:根据房型(分标准间、单人间、双人间、三人间、四人间)和房间位置(地上地下),价格¥80-180/天不等
3.北京东方绿景宾馆
地址:海淀区北洼路48号首师大西门空军总医院对面
联系电话:010-68450730
价格:单人间¥130/天,标间¥150/天
4.北京天缘惠达快捷宾馆
地址: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6号航天桥东北角幸福三千里烧烤北侧胡同内
联系电话:010-88514420 010-88514425
价格:标准间:¥175/天,大床间:¥166/天
5.北京玉泉湖宾馆
地址:航天桥北岭南路中段工商银行东侧
联系电话:010-68417220 010-68483903
价格:双人间¥180/天左右
十二、如有变化以研招办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