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考试将于10月27日起正式报名。记者从市教委获悉,从2009年秋季开始,教师资格考试、认证只收取考试费;从2010年开始,每年举行两次教师资格考试。
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学历规定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和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格的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在后续学历的学习期间凡未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或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必须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的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年度补修安排在重庆市教师资格网(www.jszg.cq.cn)上公告。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重庆市教师资格网“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并打印或保存报名回执。而后社会人员在户籍或档案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人事科;2010年非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在学校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人事科;异地户籍但在当地工作,且人事档案挂靠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的,在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人事科报名。户籍和档案均不在重庆的考生不予受理。
现场报名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教育学》、《心理学》课程修学成绩合格证明材料、2张一寸正面免冠照片、户口或档案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