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教育厅获悉,今年安徽省将首次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将面向全省招纳“特岗教师”4635名。
据悉,“特岗计划”由中央财政支持,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实行三年服务期。该计划2006年开始实施,今年实施范围首次拓展到中部地区,我省19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被纳入其中。我省“特岗计划”指标共计4635名,其中初中3112名,小学1523名。
此次我省“特岗计划”的招聘对象以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本科毕业生为主,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限报考小学岗位),以及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特岗计划”招聘报名工作于6月上旬开始,笔试和面试分别在6月下旬和7月中旬进行。
特岗教师实行三年服务期,在聘用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标准,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对待;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服务地区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享受《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服务期满后,对考核合格,自愿留在当地农村学校任教的特岗教师,由各县(区)负责落实教师工作岗位,按照有关规定在核定的县(区)教职工编制总额内办理入编、工资核定等手续,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