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2009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即将启动,具体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8日~2008年12月11日,报名地点为扬州市行政办事服务中心。
据了解,此次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认定对象为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中国公民和2009届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均可申请认定。其中对教育教学能力的要求规定,除2009年应届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外,所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均须参加以说课为主要形式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不同类别的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的受理工作由不同的教育主管部门受理,不同类别的申请者所需携带的材料和证书也不同,具体受理范围请登录扬州教育网站查询。
据悉,《教育学》、《心理学》报名和考试的时间为2008年12月8日~2008年12月11日,报名地点为扬州市行政办事服务中心(扬子江中路760号 电话:0514—87961139)。
报名者须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在扬高校应届毕业生带学生证和身份证)、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
考试时间为2009年2月28日,考试费用为32元/门。
2009年2月23日~2月27日领取《准考证》。
来源:扬州网-扬州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