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2009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定于12月3~5日报名。
认定对象:持有连云港市户籍的200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专(本)科毕业生以及在连云港市工作,到2008年年底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申请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学历为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师范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者,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报名时间:2008年12月3~5日。
报名地点: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报名;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市区人员统一在新浦区教育局报名,四县人员在县教育局报名。所有申请者本人必须前往报名点报名,不得代报。
来源:中国连云港市政府门户网站